第七十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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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種花像烈火,綻開的時候能燒穿視線,把神經灼出疼痛來。
年屆不惑的楊清傻了,失了語似的,瞠目結舌好一會,才重新安上舌頭,然後語無倫次地連連擺手:“我……不是……我孩子都這麽高了……我已經結婚了!我媳婦……你嫂子在老家呢,她就是沒在我身邊……她手藝很好的,等什麽時候來了,讓她請你吃烙餅……”
“他那會兒帶著孩子住單身宿舍,身邊連個母蒼蠅都沒有,我一直以為他沒有老婆,離婚或者喪偶什麽的,”張美珍看著城市的夜景,有些倦怠地攏了攏耳鬢燙卷的頭發,“一百一是後來才建的,早期都是單位給職工分配公房,除了論資排輩,有時候也看家裏人口情況,成家過日子的肯定比單身優先。跟他同齡的,只要有家,差不多都分到公房了,就他沒有。”
“所以我當時一點也不相信——那時候人們不像現在,還講究學區,孩子是在燕寧還是在鄉下老家上學讀書都差不多,我想孩子要是真有親媽,怎麽可能顛沛流離地跟著男人住宿舍?再說楊清是叫花子養大的,父母親戚一概都沒有,解放後就在燕寧落戶上班,他哪來的老家?所以我認定了他敷衍我,就纏上了他。”
“我想盡各種方法,也進了這家單位工作,每天圍著他轉,逼得他見我就跑,他搬出他那莫須有的老婆時,我就嬉皮笑臉地跟他說‘你說你有媳婦,好啊,家人照片總有吧?你讓我看看照片,我就相信’,照片他又拿不出來,每次都很狼狽。”張美珍頓了頓,笑了起來,輕輕地嘆了口氣,“真不要臉啊……現在想起來,那時候是我年輕不懂事,小姑娘那麽厚的臉皮,人家老楊既然已經把話說明白了,我還死纏爛打,要是個男的,那就是個典型的臭流氓,說不定已經被人打了。”
“要是男的,也得看臉,”甘卿一本正經地評價說,“您這樣的死纏爛打是偶像劇,不算臭流氓。”
張美珍嗤笑一聲:“口蜜腹劍、嘴甜心冷的小東西。”
甘卿好脾氣地一笑領罵。
“其實讓人打一頓沒什麽大不了的,就算鼻青臉腫,爬起來也還是條好漢,有一天後悔了,又成了‘浪子回頭’,”張美珍忽然低聲說,“女人嘛,就不一樣了,明面上不興打女人,但凡要點臉的人都不敢在大街上跟女人動手,所以女人挨的打都是暗地裏的、見不得人的……後來我就被人寫信舉報了。”
甘卿問:“誰寫的?”
張美珍一聳肩:“那誰知道,我得罪的人太多了。”
甘卿透過後視鏡看著她,總覺得這老太太有種修煉成精的氣質,不像得罪了別人自己還不知道的傻白甜。
“是真的。要是大家都黑燈瞎火地湊合過,就你一個特立獨行,非要點燈,晃花了別人的眼,不就是得罪別人嗎?”張美珍說,“跟半夜開車一路打‘遠光’的差不多,是不是,師傅?”
“嗐,大姐,話不能那麽說,這不能比,瞎開遠光燈容易出事故,那是沒素質。”出租車司機是個兩鬢斑白的中年人,先是下意識地反駁了一句,隨後沈默了一會,他卻又含混地低聲補充道,“反正……別人怎麽樣,咱就也怎麽樣唄,總出不了錯,對吧?”
“誰說不是呢。”張美珍笑瞇瞇地應和了一句,說,“信裏舉報我破壞別人婚姻,勾引單位業務骨幹搞破鞋,敗壞社會風氣……反正大概是這個意思,那個年代麽,差不多都是這一套。後來就是處分、批鬥,‘踏上一萬只腳’什麽的。”
“我出身行腳幫,自恃功夫,天不怕地不怕的,拿著五蝠令一跑,哪不能去?那些人根本抓不著我。至於那什麽破單位,開除就開除,那時候各大幫派雖然都已經不活動了,但人脈還在、聯系還在,叔叔伯伯們總不至於讓我餓死。我沒吃苦頭,還有點自鳴得意……後來才知道,那段時間,老楊一直在背後替我跑關系、反覆澄清,還跟單位領導解釋。他總覺得肯定是自己不註意細節,不小心招惹了年輕女孩,於是大家就相信他了——認為他也有毛病。既然抓不著我,總得有個人洩民憤,那好了,就是他了。”
“於是職務也給擼了、勞模也給免了,還背了處分,他一下就從骨幹變成了最下等的人,誰都能踩一腳,連單身宿舍都住不下去了,他們把他趕到了一個自行車棚改的雜物屋,隔三差五開個批鬥會,把他拎出來打罵一通。當時除了喻老,沒幾個人敢跟他說話,他自己也怕連累別人,那幾年,連丐幫的舊人也主動劃清了界限……我躲到外地好幾年,後來才知道這件事,跑到他那個自行車外面哭了一宿,覺得自己真不是東西。”
“那些人還把他妻子翻了出來,我才知道,原來他真的不是敷衍我。他確實有老婆,是他小時候,他師父給訂的婚——幾個兄弟湊在一起,喝多了酒就拿兒女當貓狗似的亂配,結婚前都沒見過幾面……算是舊社會的封建餘毒吧。他那個妻子是世交的女兒,十二三歲的時候趕上日本人放炸彈,為了救人自己受了傷,半邊臉毀容了,從此就變了一個人,脾氣古怪,整天也不離開自己的小屋,誰也不見。”
“老楊這個人很正派,有時候太……正派了。”張美珍嘆了口氣,“雖然長輩都沒了,他還是遵照先人約定娶了她。”
“一開始我羨慕嫉妒得要發瘋。我想如果我是那女的該有多好?毀容也願意。好多年以後才想明白,我羨慕的,對她來說未必是什麽好事。一開始也可能會感動,也可能會欣喜若狂一陣,可是時間長了,人人記住的都是楊清一諾千金,這麽醜的女人也不嫌棄,委屈了一條好漢子,可惜了。她呢,就是個幸運又高攀的‘責任’、‘包袱’,要是懂事,就應該早點死,少耽誤別人幾年……她因為臉上有傷,一直不肯出門見人,我想她肯定不是個沒心沒肺的女人,不知道那麽多年是怎麽熬過去的,後來就有點瘋瘋癲癲的。”
“我偷偷去看過她一次,當地人跟我說,她不能見光,見光就要歇斯底裏地瘋一場,所以晝伏夜出。晚上出門也會把自己包得嚴嚴實實,別人在路上看到她,要當沒看到,誰要是敢多看她一眼,非得惹出點什麽事來不可。別說跟著老楊回燕寧,她連自己的名字都不讓人提,自己親生的孩子也不願意管。”
“老楊每次回去,第一天她高高興興地做飯給他吃,迎著他,第二天就會由濃轉淡,等過了三四天,他要是還不肯走,她就會焦慮不安,找事發作,所以逢年過節,老楊也只是匆匆回家待上一天,把錢和糧票給她留下就走。”
“我啊,年輕的時候只看得見男人英俊瀟灑、忠肝義膽,看不見女人的痛苦。知道了前因後果,我覺得我這一輩子都忘不了他了。可是又怎麽好教他為難呢?我就跑回去,說他只是個被我騙的大傻子,什麽事都沒有,白替我擔罪名,我還把自己搞得聲名狼藉……反正我是行腳幫出身的下九流,也……不在乎這些。”
“老楊在丐幫的兄弟多,早有人看不下去,沒過多久就給他平反了。我呢,知道這輩子跟他沒什麽緣分了,中間還鬧著玩似的嫁過一次人——當時過得跟過街老鼠一樣嘛,有個喜歡我好多年的男人冒著風險偷偷收留了我,這人後來得了重病,我閑著也是閑著,就說‘要不臨死之前,我給你當一回老婆吧,省得沒人給你送終’。”
“又相安無事地過了好多年,那段顛倒的日子終於過去了,關牛棚的放出來了、勞動改造的平反了,人家是沈冤昭雪,我不冤,但運氣不錯,又有行腳幫的舊人照顧,也跟著渾水摸魚,恢覆了工作待遇,不用再躲躲藏藏了。”
張美珍說到這裏,忽然沈默了很久,直到出租車把她倆送到一百一院門口。
此時已經是後半夜,圍觀的人們早就散了,小院靜悄悄的。楊老幫主被救護車拉走搶救,當時手裏拎的木拐杖此時正戳在傳達室門口,古拙而寥落。張美珍就走過去,把拐杖撿起來,擦了擦杖頭的浮塵,自言自語道:“怎麽就扔這了,也不怕讓人給拿走。”
傳達室門前的小燈勾勒出張美珍臉上的皺紋,她拎著拐杖絮絮叨叨的模樣讓甘卿腳步一頓,第一次覺出,她真的是個老太太了。
“美珍姐……”
張美珍沒回頭,擡頭透過小院裏稀疏的樹冠,望向六樓的某一間——楊老幫主家裏亮著燈,那祖孫倆下來得匆忙,之後又直接去了醫院,沒顧上關燈,此時他家在一片靜謐裏突兀地亮著,像一只渾濁又溫柔的眼睛。
“我遵照約定,給我男人送了終,他的老婆也在好幾年前就在人間刑滿,走了。那幾年男未婚、女未嫁,雖然都老了、物是人非了……”張美珍囈語似的說,她擡起一只手,像是要去抓六樓落下的燈光似的,昏黃的光又無情地從她指縫裏漏下來,都是抓不住的幻影——她嘆出口雪白的霧氣,“可真是好日子。”
“我們重新認識、重新熟悉。”
她不再是紮手的荊棘花,他也嘗夠了起起落落。
“先開始,社會還不太開放,大家都有一點藏藏掖掖的,有時候鬼鬼祟祟地互相看一眼,有時候說兩句話、寫張紙條、塞點東西……都跟地下工作者接頭似的。”
而情愫就像苔蘚,越是陰暗潮濕的背光處,越是生長得肆無忌憚。
“我覺得自己苦盡甘來,這輩子算是熬出頭來了。”張美珍低下頭,模糊地笑了一聲。
沒想到她捕捉到的光亮,只是一簇稍縱即逝的石中火。
甘卿問:“是因為……行腳幫和丐幫有宿怨?”
行腳幫和丐幫的宿怨自古就有,因為這倆門派都是網羅天下烏合之眾、消息靈通、無孔不入的,業務定位有點重覆。而雖然兩派各有輝煌、各有敗類,但相比較而言,丐幫正派一些,行腳幫坑蒙拐騙起來更沒有下限。
行腳幫看不上丐幫道貌岸然,丐幫也不大看得上行腳幫邪魔外道,競爭再加上正邪兩立,沖突難免。
“名義上是。”張美珍說,“我師父在行腳幫裏輩分高,王九勝之流要是見了我,都得捏著鼻子管我叫‘師叔祖’,我手上還有紅蝠令,雖然我本人不愛管事,但各大門派漸漸恢覆活動以後,朋友們捧我,還是讓我當了個掛名的北舵主。”
甘卿略微吃了一驚。
“可我真不是那塊料,”張美珍一攤手,“在這方面,我倒是跟老楊差不多,你要是讓我像王九勝那麽利用門派鉆營出什麽門道來,打死我也辦不到,我沒那個眼光,也嫌麻煩……何況我這個人,平時就四六不著的,還沒有老楊在丐幫的威信,所以今天這樁事,三十年前我就經歷過一次了。”
“我想緩和行腳幫和丐幫的關系,本來麽,解放後也不講‘三教九流’了,丐幫的叫花子們都找了工作,行腳幫過去那些見不得光的江湖手段也沒人敢拿出來使了,還分那麽清楚幹什麽?以後大家行走四海,都是自家兄弟,不好麽?”
“我一心紅地想和老楊聯手操持這件事,但沒想到自家後院有個王九勝,一直虎視眈眈地盯著北舵主的位置,還生怕我有了丐幫的外援,他就扳不倒我了。”
“正好老楊那邊有個楊平,楊平過了十歲以後,個子一直沒長起來,連聲音都還有點像小男孩……我害得他們父子住自行車棚,這麽多年,他一直覺得自己這‘病’是因為我……還有他媽早死,也是我氣的。”
“我確實……也不能說冤枉。”張美珍頓了頓,“所以這二位一拍即合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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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屆不惑的楊清傻了,失了語似的,瞠目結舌好一會,才重新安上舌頭,然後語無倫次地連連擺手:“我……不是……我孩子都這麽高了……我已經結婚了!我媳婦……你嫂子在老家呢,她就是沒在我身邊……她手藝很好的,等什麽時候來了,讓她請你吃烙餅……”
“他那會兒帶著孩子住單身宿舍,身邊連個母蒼蠅都沒有,我一直以為他沒有老婆,離婚或者喪偶什麽的,”張美珍看著城市的夜景,有些倦怠地攏了攏耳鬢燙卷的頭發,“一百一是後來才建的,早期都是單位給職工分配公房,除了論資排輩,有時候也看家裏人口情況,成家過日子的肯定比單身優先。跟他同齡的,只要有家,差不多都分到公房了,就他沒有。”
“所以我當時一點也不相信——那時候人們不像現在,還講究學區,孩子是在燕寧還是在鄉下老家上學讀書都差不多,我想孩子要是真有親媽,怎麽可能顛沛流離地跟著男人住宿舍?再說楊清是叫花子養大的,父母親戚一概都沒有,解放後就在燕寧落戶上班,他哪來的老家?所以我認定了他敷衍我,就纏上了他。”
“我想盡各種方法,也進了這家單位工作,每天圍著他轉,逼得他見我就跑,他搬出他那莫須有的老婆時,我就嬉皮笑臉地跟他說‘你說你有媳婦,好啊,家人照片總有吧?你讓我看看照片,我就相信’,照片他又拿不出來,每次都很狼狽。”張美珍頓了頓,笑了起來,輕輕地嘆了口氣,“真不要臉啊……現在想起來,那時候是我年輕不懂事,小姑娘那麽厚的臉皮,人家老楊既然已經把話說明白了,我還死纏爛打,要是個男的,那就是個典型的臭流氓,說不定已經被人打了。”
“要是男的,也得看臉,”甘卿一本正經地評價說,“您這樣的死纏爛打是偶像劇,不算臭流氓。”
張美珍嗤笑一聲:“口蜜腹劍、嘴甜心冷的小東西。”
甘卿好脾氣地一笑領罵。
“其實讓人打一頓沒什麽大不了的,就算鼻青臉腫,爬起來也還是條好漢,有一天後悔了,又成了‘浪子回頭’,”張美珍忽然低聲說,“女人嘛,就不一樣了,明面上不興打女人,但凡要點臉的人都不敢在大街上跟女人動手,所以女人挨的打都是暗地裏的、見不得人的……後來我就被人寫信舉報了。”
甘卿問:“誰寫的?”
張美珍一聳肩:“那誰知道,我得罪的人太多了。”
甘卿透過後視鏡看著她,總覺得這老太太有種修煉成精的氣質,不像得罪了別人自己還不知道的傻白甜。
“是真的。要是大家都黑燈瞎火地湊合過,就你一個特立獨行,非要點燈,晃花了別人的眼,不就是得罪別人嗎?”張美珍說,“跟半夜開車一路打‘遠光’的差不多,是不是,師傅?”
“嗐,大姐,話不能那麽說,這不能比,瞎開遠光燈容易出事故,那是沒素質。”出租車司機是個兩鬢斑白的中年人,先是下意識地反駁了一句,隨後沈默了一會,他卻又含混地低聲補充道,“反正……別人怎麽樣,咱就也怎麽樣唄,總出不了錯,對吧?”
“誰說不是呢。”張美珍笑瞇瞇地應和了一句,說,“信裏舉報我破壞別人婚姻,勾引單位業務骨幹搞破鞋,敗壞社會風氣……反正大概是這個意思,那個年代麽,差不多都是這一套。後來就是處分、批鬥,‘踏上一萬只腳’什麽的。”
“我出身行腳幫,自恃功夫,天不怕地不怕的,拿著五蝠令一跑,哪不能去?那些人根本抓不著我。至於那什麽破單位,開除就開除,那時候各大幫派雖然都已經不活動了,但人脈還在、聯系還在,叔叔伯伯們總不至於讓我餓死。我沒吃苦頭,還有點自鳴得意……後來才知道,那段時間,老楊一直在背後替我跑關系、反覆澄清,還跟單位領導解釋。他總覺得肯定是自己不註意細節,不小心招惹了年輕女孩,於是大家就相信他了——認為他也有毛病。既然抓不著我,總得有個人洩民憤,那好了,就是他了。”
“於是職務也給擼了、勞模也給免了,還背了處分,他一下就從骨幹變成了最下等的人,誰都能踩一腳,連單身宿舍都住不下去了,他們把他趕到了一個自行車棚改的雜物屋,隔三差五開個批鬥會,把他拎出來打罵一通。當時除了喻老,沒幾個人敢跟他說話,他自己也怕連累別人,那幾年,連丐幫的舊人也主動劃清了界限……我躲到外地好幾年,後來才知道這件事,跑到他那個自行車外面哭了一宿,覺得自己真不是東西。”
“那些人還把他妻子翻了出來,我才知道,原來他真的不是敷衍我。他確實有老婆,是他小時候,他師父給訂的婚——幾個兄弟湊在一起,喝多了酒就拿兒女當貓狗似的亂配,結婚前都沒見過幾面……算是舊社會的封建餘毒吧。他那個妻子是世交的女兒,十二三歲的時候趕上日本人放炸彈,為了救人自己受了傷,半邊臉毀容了,從此就變了一個人,脾氣古怪,整天也不離開自己的小屋,誰也不見。”
“老楊這個人很正派,有時候太……正派了。”張美珍嘆了口氣,“雖然長輩都沒了,他還是遵照先人約定娶了她。”
“一開始我羨慕嫉妒得要發瘋。我想如果我是那女的該有多好?毀容也願意。好多年以後才想明白,我羨慕的,對她來說未必是什麽好事。一開始也可能會感動,也可能會欣喜若狂一陣,可是時間長了,人人記住的都是楊清一諾千金,這麽醜的女人也不嫌棄,委屈了一條好漢子,可惜了。她呢,就是個幸運又高攀的‘責任’、‘包袱’,要是懂事,就應該早點死,少耽誤別人幾年……她因為臉上有傷,一直不肯出門見人,我想她肯定不是個沒心沒肺的女人,不知道那麽多年是怎麽熬過去的,後來就有點瘋瘋癲癲的。”
“我偷偷去看過她一次,當地人跟我說,她不能見光,見光就要歇斯底裏地瘋一場,所以晝伏夜出。晚上出門也會把自己包得嚴嚴實實,別人在路上看到她,要當沒看到,誰要是敢多看她一眼,非得惹出點什麽事來不可。別說跟著老楊回燕寧,她連自己的名字都不讓人提,自己親生的孩子也不願意管。”
“老楊每次回去,第一天她高高興興地做飯給他吃,迎著他,第二天就會由濃轉淡,等過了三四天,他要是還不肯走,她就會焦慮不安,找事發作,所以逢年過節,老楊也只是匆匆回家待上一天,把錢和糧票給她留下就走。”
“我啊,年輕的時候只看得見男人英俊瀟灑、忠肝義膽,看不見女人的痛苦。知道了前因後果,我覺得我這一輩子都忘不了他了。可是又怎麽好教他為難呢?我就跑回去,說他只是個被我騙的大傻子,什麽事都沒有,白替我擔罪名,我還把自己搞得聲名狼藉……反正我是行腳幫出身的下九流,也……不在乎這些。”
“老楊在丐幫的兄弟多,早有人看不下去,沒過多久就給他平反了。我呢,知道這輩子跟他沒什麽緣分了,中間還鬧著玩似的嫁過一次人——當時過得跟過街老鼠一樣嘛,有個喜歡我好多年的男人冒著風險偷偷收留了我,這人後來得了重病,我閑著也是閑著,就說‘要不臨死之前,我給你當一回老婆吧,省得沒人給你送終’。”
“又相安無事地過了好多年,那段顛倒的日子終於過去了,關牛棚的放出來了、勞動改造的平反了,人家是沈冤昭雪,我不冤,但運氣不錯,又有行腳幫的舊人照顧,也跟著渾水摸魚,恢覆了工作待遇,不用再躲躲藏藏了。”
張美珍說到這裏,忽然沈默了很久,直到出租車把她倆送到一百一院門口。
此時已經是後半夜,圍觀的人們早就散了,小院靜悄悄的。楊老幫主被救護車拉走搶救,當時手裏拎的木拐杖此時正戳在傳達室門口,古拙而寥落。張美珍就走過去,把拐杖撿起來,擦了擦杖頭的浮塵,自言自語道:“怎麽就扔這了,也不怕讓人給拿走。”
傳達室門前的小燈勾勒出張美珍臉上的皺紋,她拎著拐杖絮絮叨叨的模樣讓甘卿腳步一頓,第一次覺出,她真的是個老太太了。
“美珍姐……”
張美珍沒回頭,擡頭透過小院裏稀疏的樹冠,望向六樓的某一間——楊老幫主家裏亮著燈,那祖孫倆下來得匆忙,之後又直接去了醫院,沒顧上關燈,此時他家在一片靜謐裏突兀地亮著,像一只渾濁又溫柔的眼睛。
“我遵照約定,給我男人送了終,他的老婆也在好幾年前就在人間刑滿,走了。那幾年男未婚、女未嫁,雖然都老了、物是人非了……”張美珍囈語似的說,她擡起一只手,像是要去抓六樓落下的燈光似的,昏黃的光又無情地從她指縫裏漏下來,都是抓不住的幻影——她嘆出口雪白的霧氣,“可真是好日子。”
“我們重新認識、重新熟悉。”
她不再是紮手的荊棘花,他也嘗夠了起起落落。
“先開始,社會還不太開放,大家都有一點藏藏掖掖的,有時候鬼鬼祟祟地互相看一眼,有時候說兩句話、寫張紙條、塞點東西……都跟地下工作者接頭似的。”
而情愫就像苔蘚,越是陰暗潮濕的背光處,越是生長得肆無忌憚。
“我覺得自己苦盡甘來,這輩子算是熬出頭來了。”張美珍低下頭,模糊地笑了一聲。
沒想到她捕捉到的光亮,只是一簇稍縱即逝的石中火。
甘卿問:“是因為……行腳幫和丐幫有宿怨?”
行腳幫和丐幫的宿怨自古就有,因為這倆門派都是網羅天下烏合之眾、消息靈通、無孔不入的,業務定位有點重覆。而雖然兩派各有輝煌、各有敗類,但相比較而言,丐幫正派一些,行腳幫坑蒙拐騙起來更沒有下限。
行腳幫看不上丐幫道貌岸然,丐幫也不大看得上行腳幫邪魔外道,競爭再加上正邪兩立,沖突難免。
“名義上是。”張美珍說,“我師父在行腳幫裏輩分高,王九勝之流要是見了我,都得捏著鼻子管我叫‘師叔祖’,我手上還有紅蝠令,雖然我本人不愛管事,但各大門派漸漸恢覆活動以後,朋友們捧我,還是讓我當了個掛名的北舵主。”
甘卿略微吃了一驚。
“可我真不是那塊料,”張美珍一攤手,“在這方面,我倒是跟老楊差不多,你要是讓我像王九勝那麽利用門派鉆營出什麽門道來,打死我也辦不到,我沒那個眼光,也嫌麻煩……何況我這個人,平時就四六不著的,還沒有老楊在丐幫的威信,所以今天這樁事,三十年前我就經歷過一次了。”
“我想緩和行腳幫和丐幫的關系,本來麽,解放後也不講‘三教九流’了,丐幫的叫花子們都找了工作,行腳幫過去那些見不得光的江湖手段也沒人敢拿出來使了,還分那麽清楚幹什麽?以後大家行走四海,都是自家兄弟,不好麽?”
“我一心紅地想和老楊聯手操持這件事,但沒想到自家後院有個王九勝,一直虎視眈眈地盯著北舵主的位置,還生怕我有了丐幫的外援,他就扳不倒我了。”
“正好老楊那邊有個楊平,楊平過了十歲以後,個子一直沒長起來,連聲音都還有點像小男孩……我害得他們父子住自行車棚,這麽多年,他一直覺得自己這‘病’是因為我……還有他媽早死,也是我氣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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